社科院双证在职博士的学位证书是否容易撤销
返回列表撤销条件
学位证书的撤销通常与学术不诚信、违反学术规范或严重的违纪行为相关。例如,如果发现学位论文存在抄袭、剽窃等学术不端行为,或者在学位申请过程中存在舞弊作伪等情况,学位评定委员会有权撤销已授予的学位。
撤销流程
1. 系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系学位评定委员会首先对相关情况进行审议,并作出决议。决议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须经与会委员2/3以上(含2/3)同意,且同意人数达到全体委员1/2以上(不含1/2)。
2. 研究生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系学位评定委员会的决议将报送研究生院学位评定委员会。研究生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将听取汇报,审议相关材料,并进行讨论。如果研究生院学位评定委员会经审核确认不合格的,可以作出新的决定。最终的决定也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须经全体委员1/2以上(不含1/2)同意。
3. 公示与公布:研究生院学位评定委员会作出授予学位的决定后,研究生院将发文公布学位获得者名单,并统一颁发学位证书。如果学位被撤销,也会进行相应的公示和公布。
撤销影响
学位证书的撤销将对个人的学术和职业发展产生严重影响。撤销后,个人将失去博士学位的资格,可能面临职业发展的困境。学位证书的撤销也会对个人的声誉造成负面影响。
社科院双证在职博士的学位证书撤销是一个严肃的过程,需要满足严格的条件,并经过多层审议和公示。学位证书的撤销并不容易,但一旦发生,将对个人产生严重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