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科院在职博士招生的学术志愿服务地点如何
返回列表学术志愿服务地点
综合考核内容和方式
综合考核一般包含专业知识、外语水平、综合素质三方面,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如有调整另行通知):
其他注意事项
1. 同等学力考生:以同等学力资格报考的考生初试时需加试“政治理论”(考试范围:马克思主义与社科方法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复试时需加试两门本专业硕士学位主干课程(笔试)。加试科目成绩采取百分制,60分为合格,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加试成绩不计入综合考核总成绩。
2.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考生应在综合考核期间提交由所在单位、存档单位党组织(党委、分党委、党总支)、人事、政工部门出具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录取相关
1. 录取名单公示:法学院公布考生综合考核成绩。最终拟录取名单由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统一公示。
2. 档案转移:确定录取的非定向就业博士生必须将人事档案转入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无法按期转入档案者,取消录取资格。定向就业考生人事档案、户口不转入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应该签订并提交考生、定向就业单位、培养单位三方协议书,无法按时提交协议者,取消录取资格。